接本公司大股东-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面简称“广钢集团”)的通知,广钢集团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352,969,735股中的176,484,867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锦城支行,为其进行银行借款提供出质。质押期限自2002年12月25日起至2003年12月25日止,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