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4月9日在广州市粤海 大厦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五人,实际到会监事五人,符合本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01年利润分 配政策、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000年度,公司严格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科学,运作规范, 已初步建立起 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无违反法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财务状况真实,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3、本年度公司继续使用1999年配股募集资金, 公司完全按照配股说明书的要 求进行投资,实际投资项目没有变更。
    4、 本年度公司为理顺粤港气体有限公司对深圳南华气体有限公司的产权关系 投资1407.5万元,无内幕交易以及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5、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原则定价,交易公平合理, 无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即第四章第十七条原规定: “监事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修改为“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