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3月26在科技大楼11楼会议室举行,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会 5 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薛武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1、《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发表的意见:
    1、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科学、透明,经营班子成员工作扎实和富有成效,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能够严格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运作规范,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本公司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第1、5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第5项议案在上交所的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专此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