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6年2月24日上午召开,应参加董事十名,实际参加董事十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若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采取缩股的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将因此减少注册资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29,270,000元变为793,249,619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减资程序。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内容详见《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本议案尚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实施以缩股的形式进行,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预案需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形式作出;同时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A股市场相关股东作出决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金钧有限公司和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一致同意并授权委托广钢股份董事会召集A股市场相关股东举行会议,审议广钢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于参加二个会议的股东相同,会议程序操作具有一致性,会议的内容条款互为实施的条件,因此董事会决议将二个会议合并召集,提请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