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16日上午在公司国际会议厅召开,出席及授权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786935106股(其中流通股200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46 %,会议由董事长陈嘉陵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现场计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通过了《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会议选举了张若生先生为公司董事,投票情况:
    出席大会有效股份总数786935106股,投票股数786935106股;其中,赞成股数786935106股,有效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章震亚律师现场鉴证了本次会议,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专此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