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11日,公司接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吉发股份国有法人股股权过户实施结果”的函件,获悉:该公司于2002年12月6日通过司法拍卖竞得的公司86978430股国有法人股,已经获得国家经贸委、吉林省财政厅的确认,并且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公司字(2003)4号文批复同意豁免其应履行的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义务;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协助下,吉发股份的8697.843万股国有法人股已扣划并过户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下,股权性质已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外资法人股。
    特此公告
    
吉林省吉发农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