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关于出售部分资产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其中第一部分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情况——第6项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中所述“上述资产帐面值截止2002年9月30日合计为18013.65万元,评估值截止至2002年6月30日,合计为18083.33万元”评估值数字有误,应更正为“评估值截止2002年6月30日,合计为19020.50万元。”本次更正的评估值不影响公司转让交易结果,因公司资产转让是以协议价17600万元进行,对公司的影响仅取决于公司帐面值及转让价格。
    特此更正,并向投资者致歉。
    
吉林省吉发农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