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发农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对公司200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作出了“将比去年同期减亏50%以上”的预测。因公司为控股股东720万美元贷款担保诉讼案已终审判定公司承担50%的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咨询有关人员,原预测未将此因素考虑在内有欠稳妥,本期应将此连带赔偿责任作损失处理,致使公司2002年上半年经营成果与上年同期相比因非经常性损益增加亏损。公司预计2002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亏损。
    公司董事会对此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吉林省吉发农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