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十五次会议,公司现 有董事十人,参加会议十人并发表意见,会议根据经营班子提供的公司应收大股东 及其关联方款项的详细情况报告及大股东的实际情况,经审议,通过了公司制定的 清收方案,其中九名董事赞成,董事崔步翔先生保留意见,现予以公告。
    附件1:
    关于对大股东欠款的清收方案
    截止2000年末,公司应收大股东—吉林省开发建设投资公司欠款31,588.53万 元(已在年报中披露),截止2001年10月31日,公司应收大股东欠款31,369.33万 元(尚未含2001年占用资金应计利息),应收大股东关联方—吉发雪人乳业公司往 来借款20万元。
    一、应收欠款形成的原因
    公司成立于1993年,大股东做为主要发起人以其资产经国资局评估确认后出资 入股,占总股本的58%,由于大股东在公司持股比例较高, 对公司的运行体现了较 强的控制力,虽然公司会计帐目单设,但在运行上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给 公司带来了后患。1999年下半年公司逐渐步入单独运行的轨道,基本上与大股东实 现了运行体制上的分离,并对大股东欠款等进行了清理。从清理情况看,上述欠款 中属本公司关联交易剥离资产给大股东形成的占34.8%, 替大股东偿还债券及贷款 利息形成的占5.1%,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占8.3%,直接占用资金挂往来形成的占21. 1%,因占款未还计提利息形成的占30.7%(未含2001年应计利息)。
    二、清收欠款方案
    1、欠款方情况
    大股东吉林省开发建设投资公司成立于1989年,是适应吉林省农业开发和投资 体制改革的需要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能,按照国家和 吉林省政府的产业政策从事投资和投资管理,由省计划委员会归口领导。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大股东关联方吉发雪人乳业公司已于1999年3月经有关部门批准解体, 此欠款 无法追回。
    2、实施清收办法
    吉林省开发建设投资公司已承诺:以其资产变现来偿还欠款。2001年10月已用 现金偿还了220万元,年末前拟以房屋资产代本公司偿还银行逾期欠款4500 万元体 现还款,目前银企三方协议已签署,正在操作过程中;此外,公司在9月28 日已发 布公告,大股东与华润公司就其股权及部分资产的转让达成意向,如能成功,也有 望解决欠款问题,鉴于大股东在偿还欠款方面的积极态度和诚意以及大股东资产状 况、资金现状等实际情况,公司将以积极态度进行催收工作,并采取如下措施争取 在2002年第三季度前清收回绝大部分的欠款。
    ①协助大股东做好每一个步骤的工作。力争尽早完成以资产偿还银行贷款从而 抵减应收款4500万元的工作。
    ②积极协助大股东与华润公司进行重组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从而加快还款 的步伐。
    ③鉴于大股东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催收的情况下,积极与大 股东沟通,督促其想办法尽早还款。
    附件2
    董事崔步翔对披露公司清收方案保留意见的主要内容是:1、关于欠款方-- 大 股东的情况介绍除介绍大股东的政府背景,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外,应补充说 明大股东目前资产现状及偿还欠款的能力,提示股东注意清收风险。2、 关于欠款 方--大股东与华润公司就股权转让及部分资产的转让达成意向,公司披露信息是在 2001年9月28日,应补充说明目前进展现状, 若确无(转让)的实质性进展或仍在 沟通洽谈之中,都应如实披露。董事会对此事判断不仅要提示“如能成功也有望解 决欠款问题”,还应提示“如不能成功,则大股东归还欠款仍将构成公司清收风险” 。3、关于大股东归还欠款,公司采取三条措施,在2002 年第三季度前清收回绝大 部分欠款,应修改为大股东自身承诺保证,不能由公司为其表态。
    
吉林省吉发农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