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发农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0月22日上午九时整在长春国 际饭店四楼会议室召开了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 代表股份109149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请的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张笑梅律师按要求出席了会议, 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选举金光日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109149180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2、以公司所持黄龙公司二期部分股权(全部股权帐面值11810万元, 部分股权 帐面值10000万元)作质押,转贷6400万元人民币
    同意102000500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93.45%;不同意4006310股,占有表决权总 数的3.67%;弃权3142370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2.88%。
    3、以公司所持长春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29.3033%股权(帐面值586万美元) 作质押,转贷5340万元人民币
    同意102000500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93.45%;不同意4006310股,占有表决权总 数的3.67%;弃权3142370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2.88%。
    4、整体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开发区投资公司
    ①交易标的
    大连开发区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吉连房地产公司以及吉连房地产公司所属的子 公司大连保税区卡文艺术装潢公司的权益。
    ②定价原则
    按评估价格2290.87万元下浮10%即20617830元、扣除两项呆死帐余额 505212 .76元及评估时点至转让结束期间的全部管理费用112617.24元后,以净值2000 万元 整体转让,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该公司的员工由其全部接管, 审 计、评估转让手续费双方均担。
    ③支付方式
    在协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给出让方1000万元人民币,余款在 双方办理完转让变更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同意109149180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5、选举王进女士为公司监事
    同意109149180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张笑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 法有效;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大会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吉林省吉发农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