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发农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年报及2001年中报已披露:1 、 大股东欠本公司款项截止2000年末总额为315885268元;2、公司为大股东银行贷款 26016万元人民币、1325万美元及其发行企业债券5000万元提供担保 ,多数已逾期, 有的已被起诉。
    目前,大股东的欠款短期内仍难以偿还,而且,公司因担保或有负债的风险尚存, 加之公司自身贷款数额已达19590万元人民币、690万美元,有的已被起诉,若大股东 偿还欠款有困难,公司将无能力偿还银行到期借款,存在较大风险, 鉴于上述异常情 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特别处理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申请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自2001年10月10日起实行特别处理。
    特别处理后,公司股票简称由“吉发股份”变为“ST吉发”,其代码不变;公司 股票日涨跌幅由10%变为5%。公司股票于2001年10月9日停牌一天。
    
吉林省吉发农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