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30日上午9时,公司在长春国际饭店四楼会议室召开董事会议,公司 现有董事12人,有11人出席了会议(其中有2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少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中期分配方案
    2001年中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6032.17万元,利润总额-2817.04万元,净利润 -2635.9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232.25万元,决定本期利润不进行分配, 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的转增。
    3、审议通过对吉发商厦资产租转售的方案
    授予经营班子对吉发商厦资产处置的权力,条件具备时可进行操作。
    4、审议通过吉发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资产继续租赁经营的议案。
    前期租赁合同将于2001年末到期,董事会同意续签租期为五年的租赁合同。
    其他情况通报:
    1、6月7日股东大会做出追讨、诉讼大股东巨额欠款的决议, 时至今日大股东 仍在运作还款计划,尚未偿还欠款,由于大股东的股权早在1996年就已质押给中国 投资银行吉林省分行(现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且2000年8 月因其承担担保连带责 任,法院又裁决查封该股权,鉴于上述及大股东省政府正在积极想办法的实际情况, 考虑到诉讼可能带来与预期结果差距较大,同意经营班子暂缓采取法律行动;另以 回购手段解决欠款问题,操作难度比较大,仍需进一步探讨。
    2、经本人申请,董事会同意公司财务总监的辞职请求, 并对其在任职期间的 工作给予肯定。
    
吉林省吉发农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