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本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A股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近期发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3、公司如未能在2006年12月18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将取消本次股改动议,并于2006年12月19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