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三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19日上午九时整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世波先生主持,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6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100,577,9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8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杨科律师按要求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按议程对公司公告的董事会提案以及经公司股东提议、董事会审核同意而增加的一项提案进行审议,表决通过了:
    一、《2003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同意100,577,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二、《200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同意100,577,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三、《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2003年度财务决算
    同意100,577,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2、2004年度财务预算
    同意100,577,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四、《关于二OO三年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03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4,29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5%;不同意6,284,74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弃权0股
    五、《关于公司弥补亏损的议案》
    同意94,29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5%;不同意6,284,74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弃权0股
    六、《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选举唐春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00,577,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七、《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同意100,577,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八、《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此议案为会议召开前十天因股东提议而增加的提案)
    1、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园岭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一年期贷款;
    同意100,577,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2、银行贷款由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因该公司是公司股东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后,本项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599,510股]
    同意13,599,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杨科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