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二OO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月15日上午9时整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副董事长李福祚先生受董事长乔世波的委托主持召开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100,422,850(.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7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王平业律师按要求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按公告的提案及议程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收购吉粮集团所持CJMI49%股权及债权的方案》
    同意100,422,8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二、《关于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向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吉粮赛力事达玉米工业有限公司股权与债权的协议》
    同意100,422,8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王平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