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3年11月6-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董事会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见附件一);
    2、审议通过了报请股东大会批准提供运营资金的议案
    2003年10月23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美国嘉吉公司、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吉粮赛力事达玉米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称CJMI)签署了《关于CJMI临时股权托管和运营安排协议》,按协议约定:托管期间公司应向CJMI提供总计四仟万元人民币的资金用于该企业的生产经营,为此,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协议的详细情况请参阅2003年10月25日《上海证券报》公司关于签订股权托管协议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二OO三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决定2003年12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
    A.关于更换股东监事的议案;
    B.关于发放董、监事职务津贴的议案;
    C.请求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审批权限的议案;
    D.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关于提供运营资金的议案。
    上述前三项议案见董事会及监事会2003年7月26日发布的决议公告。
    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3年12月10日(星期三)上午九时
    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东盛大街345号)
    2、出席会议的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12月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3、登记办法
    社会公众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在2003年12月3日至12月8日(公休日除外)到公司证券资本部办理出席登记手续,股东及股东授权人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受托人除带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按前述要求带齐相关资料。
    4、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登记地址及联系电话
    长春市东盛大街345号公司证券资本部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电话:0431--5883022
    传真:0431--5883058
    联系人:果春花、李作江
    特此公告。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姓名(名称):
    委托人(单位)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量:
    股东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03年1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