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2年12月12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世贸广场中国泰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2名;王远明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监事会,委托孔繁泉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主席孔繁泉先生主持了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监事会审查了公司整体出售劝业商场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售楼协议书》和其他相关文件,认为:公司已退出商业零售,劝业商场闲置多年,本次资产出售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特别是以售楼款清偿债务,有利于公司缓解债务压力,得到减免利息的优惠条件。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经监事会审查,公司本次资产出售行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或约束性安排。
    三、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在实施资产出售的整个过程中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资产出售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