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0月10日上午在石家庄市劝业大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共代表股份数24779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立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改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董事人选的议案》。同意原公司董事赵立华先生、刘克利先生、王柯敏先生、刘金水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选举吉大为先生、俞雷先生、谢小洁女士、段安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当选董事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吉大为先生:以24779050票当选。
    俞雷先生:以24779050票当选。
    谢小洁女士:以24779050票当选。
    段安娜女士:以24779050票当选。
    二、律师见证情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袁爱平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一)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
    (二)会议记录
    (三)律师见证书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