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4月26 日在石家庄市劝业 大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 名; 两名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赵立华董事长主持了本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五、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六、审议批准公司与石家庄市卓然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劝业商场 租赁协议书》,同意公司所属劝业商场在2002年6月托管期满后, 按照租赁协议书的 各项约定对外出租。
    《劝业商场租赁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1、 租赁期限:考虑到承租方前期改 造投入巨大,承租期限定为8年,自2002年7月1日始至2010年6月31日止;2、 承租物 业的基本情况:劝业商场座落于石家庄市中山东路51号,为地上三层框架结构; 总 建筑面积9980平方米;使用面积6300平方米;3、 租金额度:承租方在前两个年度 按照每月12.5万元的标准交纳租金,年租金总额为150万元中间三个年度按照每月 13.125万元的标准交纳租金,年租金总额为157.5万元最后三个年度按照每月15万 元的标准交纳租金,年租金总额为180万元。4、 租金交纳方式:协议生效后承租方 一次性交纳前两年的租金共计300万元,后六年按季交纳租金;5、租赁期间,劝业商 场的经营和安全均由承租方全权负责,承租方可以决定经营项目并自主经营管理。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