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11月26日在长沙市湖南大 学办公楼第二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 另有2名董事委托其它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赵立华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 董事会审 议并通过以下五项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整体兼并衡阳电线电缆厂的议案。
    董事会经过对合同内容逐条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与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 衡 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衡阳电线电缆厂共同签署《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整体兼并衡阳电线电缆厂合同书》。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兼并有利于上市 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整体兼并衡阳电线电缆厂属于重大资产购买行为 ,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批准公司为衡阳电线电缆厂提供4000万元的最高额银行贷款担保。
    公司已于2001年9月28日整体托管衡阳电线电缆厂,并将在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 过后正式兼并该厂,为缓解衡阳电线电缆厂流动资金不足的压力,扩大生产和销售规 模,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衡阳电线电缆厂提供4000万元的最高额银行贷款担保,并就此 担保事项与中国工商银行衡阳市白沙洲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审议批准公司核销部分已提取减值准备的不良资产。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2001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中对部分固 定资产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796656.43元, 对部分无形资产计提了无形资产减 值准备278000.00元。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核销该部分已提取减值准备的不良资 产共计3074656.43元,以使公司帐实相符。
    四、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整体兼并衡阳电线电缆厂之后的经营需要, 董事会通过章程修改案 如下:在《公司章程》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电线、电缆、铜线、裸 铝”四个经营项目。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董事会决定于2001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