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就海南谦益 金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让石家庄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公司已与交通银行石家庄分行于2001年4月16日签订了《法人股转让协 议书》,根据协议,本公司受让了交通银行石家庄分行所持有的石家庄劝业场股份 有限公司300.48万股法人股。
    二、 交通银行石家庄分行此次转让的石家庄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计300. 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0元。转让完成后, 本 公司成为石家庄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其5.95%的股份。
    三、 本公司是于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 资本:伍仟万元;法定代表人:成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高新技术项目风险投资、 企业并购和资产重组的设计及咨询、财务顾问业务、企业形象设计、经营策划等; 公司住所:海口市国贸大道国贸大厦A座B栋。
    四、 本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石家庄劝业场股 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份;也没有在最近6个月内买卖该公司流通股份的行为。
    五、 本公司不委托他人行使此次受让股份的股东权力; 也没有接受他人委托 行使石家庄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权力的事实。
    六、 本公司与石家庄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所有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海南谦益金泰投资有限公司    二OO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