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6月30日在北京市新纪元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会主席孔繁泉先生主持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出席会议的全数3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出售所持有的衡阳恒飞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全部96.55%股权的有关文件,认为:公司本次股权出售有利于剥离亏损资产、调整主业结构;转让定价适当;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出售行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或约束性安排;
    三、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在实施资产出售的整个过程中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资产出售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