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六合正旭评报字(2003)第054号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法定或公允的方法及程序,为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中房长远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所涉及到的全部资产进行了评估,在委托方有关人员密切配合和大力协助下,对委估资产进行了实地查看与核对,同时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研以及我们认为必要实施的其它评估程序,对上述资产在2003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评估结论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申报的资产:账面值110,944.27万元、调整后账面价值110,944.27万元、评估值118,146.10万元、增值7,201.83万元、增值率6.49%。负债:账面值108,599.90万元、调整后账面值108,599.90万元、评估值108,599.90万元、增值0万元、增值率0%。净资产:账面值2,344.37万元、调整后账面值2,344.37万元、评估值9,546.20万元、增值7,201.83万元、增值307.20%。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法定代表人: 薛勇    签字注册评估师:彭武兴
    签字注册评估师:王化龙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11月13日
     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京德评报字(2003)第044号
    委 托 方: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股份)
    资产占有方: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瀚公司)
    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满足中房股份资产置换的需要,对其控股长期投资单位-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为中房股份进行资产置换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基准日: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评估范围与对象:本次资产评估的范围和对象为中房股份长期投资单位--广瀚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其中: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64,815,878.54元;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62,083,301.49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1,826,005.81元;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为362,666.63元;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19,051,243.06元。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土地采用成本逼近法。
    评估结论:资产账面值为12,908.79万元,负债账面值为1,905.12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11,003.67万元;调整后资产账面值为12,908.79万元,负债账面值为1,905.12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11,003.67万元;资产评估值14,651.07万元,负债评估值为1,900.12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2,750.95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1,747.28万元,增值率为15.88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本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使用期为一年,自2003年9月30至2004年9月29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北京德祥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李振华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饶露
    肖力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上海中房唯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京德评报字(2003)第045号
    委 托 方: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占有方:上海中房唯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房唯亚公司)
    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满足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的需要,对其长期投资单位-上海中房唯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为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基准日: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评估范围与对象:本次资产评估的范围和对象为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投资单位--上海中房唯亚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其中: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6,106,900.00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账面价值为54,962,100.00元。
    评估方法:流动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土地使用权采用成本逼近法。
    评估结论:评估范围的资产账面值为6,106.90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6,106.90万元;调整后资产账面值为6,106.90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6,106.90万元;资产评估值6,140.20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6,140.20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33.30万元,增值率为0.55%,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本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使用期为一年,自2003年9月30至2004年9月29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北京德祥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 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李振华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冯春雷
    饶 露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