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获悉,因上海嘉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44,387,013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9.78%)债务纠纷一案,要求财产保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44,387,013股国有法人股(其中72,193,506股国有法人股已质押),冻结期限自2003年8月29日至2004年8月29日止。
    本公司近日获悉,因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诉上海唯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06,667,219股社会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2%)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上海唯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06,667,219股社会法人股,冻结期限自2003年9月2日至2004年9月2日止。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