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03年4月24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2002年度审计报告解释性说明段事项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公司2002年度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审计报告所作的有关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说明。
    
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