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2年11月24日召开的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以公司持有的长春长铃摩托车有限公司51%的股权、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10.97%的股权、江门大长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6.90%的股权和江门市大长江摩托车有限公司6.90%的股权与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持有的中房集团华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80%的股权、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3%的股权进行置换,资产置换差额由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以现金方式补给本公司。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本公司持有的长春长铃摩托车有限公司51%的股权、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10.97%的股权、江门大长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6.90%的股权和江门市大长江摩托车有限公司6.90%的股权已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变更为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持有,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持有的中房集团华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80%的股权、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3%的股权已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变更为本公司持有,置换差价款13765.94万元已存入本公司银行帐户。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长春长铃摩托车有限公司变更合同、章程的批复。
    2、长春长铃摩托车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3、广东省江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大长江摩托车有限公司、江门大长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4、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大长江摩托车有限公司、江门大长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5、中房集团华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