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02年10月2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资产置换及资产收购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置换及资产收购发生的关联交易,充分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产业调整及公司长远发展,并能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关于选举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段晓刚、宋振华提出辞去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时推荐陈忠发、张宗为公司股东监事,简历附后。
    
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