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02年3月1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 会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鞠洪福董事因出差未能参加董事会, 监事会主席 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 议:
    1、审议通过了200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200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0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0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年实现净利润38,449,644.80元, 扣除以母 公司备考前净利润39,429,872.33元为基数提取的10%法定公积金3,942,987.23元和 5%法定公益金1,971,493.62元,扣除控股子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 职 工奖励福利基金6,198,198.9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36,964. 99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873,133.77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82,210,098. 76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01年末总股本484,850,997股计,向 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未分配利润67,664,568.85元结转 下一年度。
    5、确定了支付会计师务所费用额度:
    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由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1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28 万 元,本公司不承担差费等其他费用。
    以上预案需经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拟在2002年度进行一次分配;
    (2)公司拟将200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的40-60%用于股利分配;
    (3)公司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2002年度不作分配;
    (4)公司2002年度分配形式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5)具体分配方案将根据公司当时的实际情况而定。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报表截止日至会计报告公布日之间收回的应收款 项不提取坏帐准备的议案。
    8、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