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3月1日在本公 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254385771股,占公 司总股本484850997股的52.47%,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黄振山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254385771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增补何金亭、杨凤祥、袁海光为董事的议案;
    同意254385771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章节的议案;
    同意254385771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54385771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暂停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254385771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他们认为本 公司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到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票数合法有效。
    
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