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12月1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十四次董事会 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公司近期收回往来帐款 属自有 资金 9800万元,暂时用于短期国债投资的决议。本次投资采取自营方式, 不采取 委托方式。
    特此公告
    
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