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4月20 日在本公司二 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22人,代表股份149009299股, 占公司总股本 286894081股的51.94%,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 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9009299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9009299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49009299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0年末总股本286894081 计,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分配时间另行通知。
    同意149009299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五、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00年末总股本286894081 为基 数,每10股转增3股。
    同意149009299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49009299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住房周转金的议案
    同意149008299股,占有效表决数的99.99%,
    弃权1000股,占有效表决数的0.01%,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数的0%。
    八、审议批准了孙跃民先生辞去监事职务的申请,通过了更换宋振华女士为股 东监事的议案。
    同意149009299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他们认为本 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