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决定,于一九九六年三月八日(星期五)上午8∶30在本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长春汽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1995年度公司财会决算和1996年财会预算方案
    4.审议通过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股利分配方案
    5.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7.审议通过其他事项
    二、出席对象
    截止1996年2月29日,凡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按规定均可参加(包括法人股持有者和内部职工股持有者)。因故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后)、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会议出席证。
    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通讯预约方式进行登记(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2.登记地点:长春市小南街31号长春汽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1996年3月2日~3月3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4.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长春市小南街31号长春汽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刘胜娣 刘相云 马明辉
    电话:0431—2936024
    邮编:130052
    传真:0431—2930397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长春汽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回执
    截止1996年2月29日止,我单位(个人)持有长春汽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持股数:
    出席人签字: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长春汽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