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获悉,因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与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44,387,013股国有法人股)、中房集团南方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城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轮候冻结了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56,613,500股国有法人股,冻结期限自2006年4月11日至2007年4月10日止。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