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获悉,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与中房集团南方置业有限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44,387,013股国有法人股)借款纠纷一案,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继续冻结了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72,193,506股国有法人股(该部分股国有法人股已质押),冻结期限自2005年7月28日至2006年1月27日止(上一次冻结期限自2004年7月30日至2005年7月29日止)。
    同时该法院还依法冻结了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56,613,507股国有法人股,冻结期限自2005年7月28日至2006年7月27日止。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