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已于1997年9月16日以通讯 方式表决完毕,参加表决的股东1419人,代表股权9570539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6 .71%,符合《公司法》与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表决通过了公司1997年中期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以现有股本 168761224股为基数,从资本公积金中提取118132856.8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增股后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87398112.90元。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已经长春市公证处公证,决议有效。特此公告。
    
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