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05年1月7日,公司召开四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公司与 L e n z in g H o l d i n g G mb H(奥地利兰精纤维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
    该公司投资总额为9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3700万美元。本公司投资额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其余由外方奥地利兰精纤维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由于投资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不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合资公司主体介绍:
    1.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
    该公司选址在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红山精细化工园,生产规模为年产6万吨特种粘胶短纤维,投资总额为9000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2000万元,流动资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700万美元,本公司投资额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其余由外方奥地利兰精纤维控股有限公司出资,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由合资公司向银行贷款解决;该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正式投产后,综合平均投资回收期5.85年。
    2.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开发、高新技术生产、分销和销售粘胶短纤维和差别化化学纤维(特种粘胶短纤维,例如:无纺、无光、色纺),并提供有关客户咨询及售后服务;本公司经营自产的纤维制品及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进口。
    三、合资公司外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 L e n z i n g H o l d i n g G m b H(奥地利兰精纤维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Werkstrasse2,4860 Lenzing, Republicof Austria
    法定代表人: C h r i s t i a n R e i s i n g e r博士
    在 W e l s的地方商业注册处登记注册,注册号为FN24328l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纤维制造
    四、对外投资的目地、存在的风险和公司的影响:
    为了更好的发展主业生产和加强公司的发展,通过合资合作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与设备及资金,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和利润来源,更好回报投资者。
    合作双方、经营管理水平、文化、区域经济发展速度及技术水平的差异,和国家相关税收、引进外资等政策的变化,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从整体发展战略来看,投资该项目对公司的今后发展有着重大意义,预计有着良好的经济效益。
    五、该合同于2005年1月8日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生效。
    有关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 c n)
    六、备查文件:
    1.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章程。
    3.关于设立《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