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4月23日召开三届十次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 人,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周发亮先生主持会议,讨 论下列事项,并作出相关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01年度配股决议有效期一年的议案》。
    决定延长2001年度配股决议有效期一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01年度配股价格区间的议案》。
    决定调整2001年度配股价格区间,以本次配股说明书刊登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 公司股票算术平均收盘价格的75%—85%,为配股价格的区间。
    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董事会曾于2001年4月5 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说明》,其中个别数据表述有误,原说明中 实际“年利润”应为实际“销售 利润”,计划“年利润”应删去,现决定结合该项工程2001年度的效益情况, 重新公 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并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四、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决定于2002年5月24日上午9点半在南京市洪武路115号6 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
    1、 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延长2001年度配股决议有效期一年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2001年度配股价格区间的议案》。
    (3)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2、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2年5月10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律师、其他应邀人员。
    5、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应持有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6、登记时间:2002年5月16—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7、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南京市中央门外伏家场
    联系人: 朱斌 姚正琦 邮编:210038
    电话:025- 5561011-3685 传真:025-5562809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