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三届八次会议于2002年2月3日在公司306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长周发亮先生主持会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下列事项,并作出相关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0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主营业务收入30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2840万元, 期间费用1700万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30,203,273.75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 公积金3,020,327.38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1,510,163.69元,加上调整后的年初未 分配利润50,303,101.35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5,975,884.03元。
    经2002年2月3 日公司董事会三届八次会议研究, 拟作如下利润分配:以公司 2001年末总股本161,547,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 税),并按照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510,163.69元,余额69,619,298.55 元结转 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1)公司拟在2002年度结束后分配利润一次;
    (2)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在15%以上;
    (3)公司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2002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在10%以上;
    (4)分配拟采取派发现金或送红股,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5%。
    (5)公司2002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分配方案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
    六、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提交的《关于2001年度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报 告》;
    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审议 并批准公司总经理丁明国先生提交的《关于2001年度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报 告》,公司200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71,722.05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347,331 .55元。
    七、审议通过补充计提“无房老职工”和“住房未达标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 贴款的议案。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 通知》(国发[1998]23号)的精神,现已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并实行住房分配货币 化,按照有关规定,本年度补充计提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老职工的 一次性住房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老职工补差的一次性住房补贴1694.40万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 [2000]295号)和《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5 号),董事会同意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中列支上述一次性住房补贴款1694. 40万元,并作相关会计事项调整。该议案拟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