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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9 证券简称:南京化纤 项目:公司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1-08-30 打印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8月28日在公司306会议室召开临时会议,应到董事 7人, 实到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 董事长周发亮先生主持会议 , 研究决定召开 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1年9月29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南京市洪武路115号六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董事会职权细则》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需要,为提高决策机构的决 策能力与效率,特拟定了董事会的职权细则,主要内容包括:

    <1>决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 万 元)以上,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10%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 合资、风险投资的相关事宜。

    <2>决定公司年度流动资金借款总额; 决定公司对其他关联企业短期资金拆 借额度;决定公司资产用于本公司融资的抵押额度。超出上述总额或额度以外的上 述事宜,公司经营层需逐项上报董事会审批。

    <3>决定公司资产委托管理事项,以及公司托管经营其他企业资产事项。公司 不得接受任何个人资产的托管经营事项。

    <4>决定公司5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10% 的 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或其他非经常性交易事项。

    <5>决定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10%以下的公司资产为他人担保 (包括信誉保证)事项。董事会负责调查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办理反担保等防范 风险的措施,了解担保债务履行情况,监管每项担保具体事宜。

    <6>对于担保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10%以上的, 董事会应 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董事会负责调查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办理反 担保等防范风险的措施,了解担保债务履行情况,监管每项担保具体事宜。

    (2)审议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

    修改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第七十三条

    原为“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应当向 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现修改为: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第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由公司发起人提名; 第二届及以后每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可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书面提名的人士, 由董事会进行资格审 查,通过后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监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第一 届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发起人提名;第二届及以后每届监事会的股 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可由上一届监事会提名;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书面提名的人士,由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作为监事候 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工会提名, 经职工代表 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公司“章程”第八十一条

    原为“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 会秘书保存。”

    现修改为: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并作为公司档案由 董事会秘书保存。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的保管期为十年。

    4、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1年9月18日下午3:00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 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 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应持有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6、登记时间:2001年9月24—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7、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南京市中央门外伏家场

    联系人: 朱斌 姚正琦 邮编:210038

    电话:025- 5561011-3685 传真:025-5562809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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