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永会四审字(2001)043-1号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公司字(2001)42号”关于印发《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指引》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一号发布的 《上市公司新股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对照贵公司1999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了补充审核,补充说明如下:
    1、199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各年度情况如下:
    1999年度为5854.89万元,占全部投入65.55%;
    2000年度为3077.55万元,占全部投入34.45%。
    2、199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和其他信息 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经核对不存在差异。
    
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杜文俊 王龙
    200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