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2、公司将于近期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上发布《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停、复牌具体时间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17日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13日、14日、17日
    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13日、14日、17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刘杰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公司股东(代理人)共649人,代表股份85,040,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2.25%。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非流通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70,095,5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总数的94.55%。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643人,代表股份14,945,19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51.09%。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959,740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70%,其中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400,070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7%;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共639人;代表股份12,985,454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3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要点如下:
    1、改革方案要点
    新疆众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送5.09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新疆众和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东的承诺事项
    (1)特变电工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特变电工所持新疆众和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方案全文详见公司2006年03月24日在上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五、提案表决结果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5,040,694股,其中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份为14,945,194股。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4,838,06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6%;
    反对190,4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2%;
    弃权12,2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0,095,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3、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742,56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流通A股股份总数98.64%;
    反对190,4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1.27%;
    弃权12,2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0.08%。
    4、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参会方式(现场或网络) 表决情况 1 兴华证券投资基金 1,081,837 网络投票 同意 2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4,470 现场投票 同意 3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1,002,150 网络投票 同意 4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869,591 网络投票 同意 5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708,707 网络投票 同意 6 上海盛通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600,000 网络投票 同意 7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500,800 现场投票 同意 8 赵秋云 400,070 现场投票 同意 9 詹晓霏 380,512 网络投票 同意 10 德州银龙集团有限公司 372,600 网络投票 同意
    5、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已经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已经获得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获得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孙德生
    3.结论性意见: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操作指引》、《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