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608.70万股于2005年11月8日经北京中拍在线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广东博闻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18亿元竞得,并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本公司已于2005年11月15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2005年11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05)一中执字第1031、1032、1033号民事裁定: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608.70万股归广东博闻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十二月六日
    备查文件:
    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一中执字第1031号、1032号、1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