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03年9月25日11:00(北京时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其他上市公司的薪酬制度,拟定了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明确了公司高管人员的分配制度、薪酬标准和考核办法。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的具体相关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为体现独立董事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对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从每位独立董事每年的津贴为3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位独立董事每年的津贴为6万元人民币(含税),200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按半年计算,按月发放。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的具体相关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
    3、审议通过《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回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