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四次董事会于1996年11月29日在本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以10:10的比例向全体股东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该预 案须提交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1996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1997年1月8日上午8:30,会期半天。
    地点:呼和浩特市内蒙古政府礼堂(如有变故,另行通知)
    (二)会议内容:
    审议公司1996年向全体股东按10:10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7年1月3 日交易日结束当天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1997年1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登记地点:呼和浩特市石西路泉源巷31号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形式:股东可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持本 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石西路泉巷31号伊利公司证券部
    邮编:010031 电话:(0471)5961457
    传真:(0471)5961457 联系人:关晓军、李永平
    
内蒙古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