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00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8月3日上午9:00在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四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人,代表股份141,313,8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1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监事会临时提案》。经监事会调查核实,2003年以来,由独立董事俞伯伟先生之主要社会关系担任主要职务的公司,与本公司进行了关联交易,且交易数额较大。俞伯伟先生之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已经不具备继续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免去俞伯伟先生独立董事的职务。
    同意121,187,4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5.76%;弃权18,229,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90%;不同意1,897,3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4%。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提案获得通过。
    本次大会经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王晓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