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关媒体对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情况的报道,现公司将有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从2002年11月26日始在闽发证券北京营业部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自主进行购买国债,并于2004年3月26日撤消指定交易,全部转入金通证券上海营业部,至此,公司已收回含利息的资金2.55亿元,为摊薄成本,减少浮亏,公司又投资1.16亿元购买国债。除通过母公司购买国债外,公司又向控股子公司牧泉元兴饲料公司提供资金2.8亿元,该公司于2004年1月至3月期间在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累计购入国债2.2994亿元,因国债市场持续低迷,母公司收回剩余资金5000万元,有媒体称“与伊利股份的国有股转让的金额2.8亿元相近”,此事实属巧合,无任何关联关系。
    二、公司购买国债的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8.85亿元,净资产9.5亿元,下设20个营业部,17个服务部,目前已形成包括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资产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等在内的较完整的业务体系。开户的股民人数30余万,托管资产总值170多亿元,是浙江省经营规模最大的证券经营机构,其前身为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管理总部,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前五大股东为: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海南养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浙江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经核实确认: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金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2003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第五大股东呼和浩特市华世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当时由公司两名中层管理者名义注册,目的是为解决管理层持股,2002年该公司由公司五名中高层管理者家属以个人出资的形式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465万元,郑海燕出资230万元、持股比例49.46%;马庆出资175万元、持股比例37.63%;张翔宇出资20万元、持股比例4.30%;该公司目前共持有伊利股份社会法人股8448482股,占伊利股份总股本的2.16%,2001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证监发【(2001)】119号文《关于加强对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协议转让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上市公司的法人股无法进行转让,故未能将该部分股权转让给用于公司管理层激励的呼和浩特市启元投资公司以解决管理层持股之目的,2004年6月11日公司高管家属郑海燕、马庆、张翔宇将其持有呼和浩特市华世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份分别转让给自然人汪凌、王念学、周培元。
    四、6月22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已组成核查小组进入公司,就有关事项对公司进行专项核查。
    五、目前,公司管理层没有发生变化,致力于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基本面情况一切正常。
    公司一切情况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