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临时董事会于2004年6月16日下午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郭顺喜董事和富子荣董事因出差未亲自出席会议,并委托郑俊怀董事代为表决。独立董事俞伯伟先生和独立董事王斌先生未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俊怀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同意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俞伯伟先生独立董事的议案》(见附件)提交2003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16日
    附件: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俞伯伟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使监督权。
    经本监事会调查核实,2003年以来,由独立董事俞伯伟先生之主要社会关系担任主要职务的公司,与本公司进行了关联交易,且关联交易数额较大。
    对于前述关联交易,俞伯伟先生事先未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司进行通报并履行相应回避表决程序。监事会认为,俞伯伟先生之行为,与其对公司应担负之诚信义务相违,与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具备之独立性相冲突。监事会认为,俞伯伟先生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故此,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免去俞伯伟先生独立董事的职务议案的决议》。
    此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