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于2002年9月16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杨桂琴女士委托董事长郑俊怀先生参会并表决,独立董事王鹏程先生委托独立董事俞伯伟先生参会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俊怀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伊利矿泉饮料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报告》;
    伊利矿泉饮料公司(以下简称“矿饮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670万元,公司控股67%。由于生产规模小,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市场占有率低,经营效益不佳,曾一度亏损,目前该公司已资不抵债。经预测,如继续经营,还将亏损。根据目前全国水市场和伊利矿泉饮料公司的现状,为了更好地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伊利公司做为该公司最大的股东和债权人,特向法院申请债务人伊利矿泉饮料公司破产清算,目前正在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于矿饮公司投资少,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都对公司影响小,其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实质性影响和损失。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法院将对有关债权债务进行核查,待确定后披露。
    二、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的提议设置首席知识运营官(CKO),并提名聘任杨桂琴执行董事为公司首席知识运营官(CKO)。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