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公司章程》第147条中有关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的表决办法和程序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2001年5月20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2001年度增发A股预案》、2002年6月22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将增发预案的有效期延长一年的决议以及中国证监会〖(2002)〗55号文,公司本次增发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8.25亿元。以书面形式报送董事,提请董事会进行了书面表决。
    经参与表决的董事审议,对此事项表示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