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于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9:00在集团公司三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6人,旭日干董事、宋昆冈董事、富子荣董事、 郭顺喜董事委托郑俊怀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李耀林董事未参加本次会议,监事会成 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讨论并审议通过 了以下主要议案:
    一、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延长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增发A股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公司2001年 5月20日之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增发A股预案》的决议, 此决议 有效期于2002年5月20日到期,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仍具备增发A股的条件,决定 将增发A股决议的有效期限延长一年,自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决议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五日